红木家具中案分很多种,今天湖南木中央就给大家介绍一下。
奏案——奏案较书案还要大,是专供帝王和各级官吏升堂处理政务或接受奏章所用的。但有时它也被当作书案使用,另外,在《东观汉纪》中,有这样的话:“更始韩夫人,尤嗜酒,每侍饮,见常侍奏事,辄怒曰:‘帝方对我,正用此时持事来乎?’起,抵破书案。”这里清楚的说明了把书案当成食案用,这说明这种较大的案实际上是一种有多种用途的家具了。
书案——顾名思义,就是读书、写字所用的案。这种案不但案面平整,且案足宽大,并做成弧形,与食案不同的是,书案上无挡水线,且比食案要高,方便读书写字。
毡案——是在案面上面铺毡子,工人坐藉。这里把案当成了床使用。
食案——古人有云:举案齐眉,这里的案指的就是食案,食案是一种很轻巧的东西,形如旧时饭馆上食的方盘,但是与方盘不同的是案下有矮足,颜师古注曰:“无足曰盘,有足曰案。”
现在,您了解了红木家具中的各种案了吗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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